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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音乐人是为了薅羊毛。
上次苏超需要亲自去人家公司碰运气。
这一次索尼牵头,帮苏超组织了一个音乐创作人沙龙。
只不过邀请函发的太仓促,大部分有头有脸的都没办法前来,只要时间比较宽裕的创作人参加。
苏超忙完了演唱会,拒绝了周传雄饭局的邀请。
这么多人聚餐,实在没什么好去的。
还不如陪女朋友呢?
林知梦和他同行,大部分时间都是默默的看着他工作和装逼。
顶着制片人的名头,干的其实是助理的工作。
就挺对不起她的。
再加上两人刚刚确立了恋爱关系,苏超就想着多陪陪她。
多一些约会的时间培养感情。
感情到了,自然也就可以滚床单,而不是洗床单了。
所以逛街吃饭就成了今晚的主要活动。
湾湾地方小,发达区域比较集中。
逛街肯定有足够的地方。
而且,此时的内地经济条件也确实没办法和台北比。
亚洲四小龙不是开玩笑的。
逛了一圈,买了点东西,饿了就一起吃饭。
也没有去什么特别高档的餐厅,两人选择街边小吃尝试。
湾湾省还是有一些特色小吃的。
可惜,一直没有收复,大家出行到这边非常不方便。
还要办通行证。
“你这演唱会,五分之一的时间都是歌迷在唱歌给你听。”
林知梦吃东西的时候,忍不住同情苏超的歌迷。
她当时就坐在台下,和歌迷们在一起。
所以,知道苏超的骚操作。
苏超明明图懒省事,把劳动转嫁给现场歌迷。
歌迷们花钱给苏超唱歌!
让林知梦感觉不可思议的是,歌迷们不仅不反感,甚至还各种开心,说什么苏超对她们“太宠了”。
还说这次拼盘演唱会,是她们最有参与感的一次演唱会。
希望苏超能够早点举办自己的演唱会。
到时候她们还要唱歌给苏超听。
“才五分之一吗,下次我再努力一下,定一个三分之一的目标。”
苏超感慨自己太有良心了。
“你是不是还打算让歌迷给你唱全场啊!”
林知梦怀疑苏超的脸皮,连子弹都射不穿。
她以前居然还把苏超当成纯情大男孩。
她真傻,真的。
现在这个大男孩纯情的能够把她亲到腿软。
“那肯定不能,我好歹也要给他们起个头才行。”
苏超一本正经。
就跟伍佰似的,开口起好了,风扇一开就只顾着自己凉快去了。
“……”
林知梦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被他的无耻给镇住了。
“你那是什么表情?”
苏超觉得很受伤,他可都是跟伍佰学的——当然,现在的伍佰还没开始那么干,他还没有《挪威的森林》,光凭《浪人情歌》嚣张不起来。
“你总能刷新我对你的认知,让我对你——刮目相看。”
林知梦虽然是吐槽苏超,但却是笑着说的。
“现在知道了吧?”
苏超冲她眨眨眼,把她不吃的东西拿过来自己吃掉。
浪费粮食不是好事。
林知梦想尝试更多的特色小吃,所以买下来之后都是浅尝辄止。
苏超饭量大,就帮她解决麻烦。
“你怎么不装了?”
林知梦其实没啥社会经验,如果苏超一直装,她也发现不了。
“我在你面前不需要伪装,钱钟书先生说年轻的十八九岁的男孩子向往最纯洁最美好的爱情,爱情不能参杂欺骗。”
苏超拽了一下文。
他似乎忘了他女朋友人家是天生的学霸,而不是他这种后天拔高的半吊子。
所以,等他说完了之后,林知梦就幽幽地接着说道:“钱钟书先生的原话是,年轻的十八九岁的男孩子,他心里装的女子大概比皇帝的三宫六院还多,他们对女人的想法比厕所还要肮脏,但是与此同时他们又向往最纯洁最美好的爱情,这是青春时代的一个非常有趣的矛盾。”
苏超是挺会断章取义的。
可惜,被人家毫不留情的当场戳穿。
“我承认我对你的想法不太干净,但是我心里肯定没有三宫六院。”
而且也不算不干净,这叫人之常情。
“你这个人……”
林知梦又想捂脸了。
大街上说这种话合适吗,这小子真是不知道什么叫不好意思。
“梦梦,你对我……有没有什么肮脏的想法?”
苏超握住林知梦的手。
他肯定雷神有,但是想雷神自己承认。
如果有什么肮脏的想法,苏超不介意配合一番。
林知梦伸手掐他,白腻的两颊不出所料地浮起红晕。
她实在受不了这种公开场合的调戏。
“那个……你是苏超、Lance吗?”
突然被人打扰,苏超也没有多不爽,他和林知梦夜晚街头约会,没有帽子、口罩、墨镜全副武装,被人认出来是很正常的事情。
苏超转头看去,就看到了……周杰轮?
屁大点的台北,居然碰到了周杰轮。
青涩版的周杰轮。
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双手插兜,表情有点忐忑和呆傻。
他边上还有一个同伴,乱糟糟的头发,像是竖起的呆毛。
这位同伴的注意力更多的放到了林知梦身上,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看到绝世大美女的惊艳。
绝世大美女也就算了,羞涩的绝世大美女更为动人。
很显然,他就算是苏超的歌迷,也绝非特别虔诚的那种。
不像周杰轮,满眼都是苏超,哪怕经常把目光撇开不和苏超对视,也会很快就把转回来。
什么林知梦,完全不存在的。
“对,我是苏超,你们也出来逛街啊?”
苏超挺和气的。
就算不是周杰轮,换做是其他普通人和他打招呼,他也会和和气气的回应。
明星而已,又不是科学家,装什么逼啊。
“我叫张飞羽,这是我朋友,他叫周杰轮,我们都是你的歌迷!”
周杰轮的同伴更开朗一些。
或者说,他没有周杰轮那么激动,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周杰轮还处于惊喜状态。
晚上出来溜达,居然碰到了苏超,这是什么狗屎运啊。
他一眼就认出了苏超,却始终不太敢相信。
“遇见就是缘分,一起坐吧。”
苏超和两人握了握手。
顺便的也查看了一下他们的个人商店。
张飞羽的里头没啥像样的东西。
周杰轮的商店里有三首歌,全都被他给买了下来了。
《双截棍》《东风破》《屋顶》。
三首歌花了二十万,稍微贵了一些。
似乎周杰轮的歌都有点贵。
可能跟歌曲出现的时间有关,到了这些歌面世的时代,唱片行业开始没落,好歌越来越少,自然物以稀为贵。
不过,现在苏超财大气粗。
二十万毫无压力。
这三首歌,不可能都给周杰轮。别说三首了,他一首也买不起。
“这是我创作的歌曲,超哥你能帮我看看吗?”
周杰轮打开书包,拿出了一盘磁带。
莫名的有种熟悉感。
苏超很快就想到,他就是这么对付林夕的。
不过,周杰轮现在创作的歌曲确实不怎么行,这首被他命名为《天长地久》的歌曲,不仅有拼凑的嫌疑,而且组合的过于普通了。
苏超是个卷王。
别看他每天都在忙碌,但其实在忙碌之外,他还在努力的学习外语,日语、韩语、英语都在学,还要为了备战高考做题背书,还要学习创作歌曲、剧本的知识,还要学习声乐理论,还要……
总之就是既要又要。
苏超现在虽然还没有创作出独属于自己的歌曲,但是在创作理论和鉴赏方面,他的水平已经非常高了。
再加上天才创作人的光环加持,苏超一番点评下来,反正周杰轮是收益匪浅的。
可谓是心服口服。
周杰轮这个时候特别的迷茫。
他需要的不是有人教会他多少东西,而是需要有人给他指出一个方向。
告诉他前边有一条路,你没走错!
告诉他,你是这块料!
“Lance,杰轮可以拜你为师吗?”
张飞羽拉着周杰轮,差点按着他的头让他跪下。
周杰轮的这个同伴是他的死党。
经常一起打球一起听歌。
张飞羽知道周杰轮的梦想,也知道他对苏超非常佩服。
在餐厅打工赚的钱,相当一部分都用来买正版专辑了。
不只是买苏超的专辑,还包括有苏超创作歌曲的专辑,不管是谁的专辑,只要里头有苏超创作的歌,他就会买回来仔细的研究。
如果这都不叫崇拜,那该如何解释这种行为呢。
“拜师?”
周杰轮也很懵逼,他啥时候说过要拜师了。
不过,仔细一想又觉得挺心动的。
周杰轮的高中成绩并不理想。
再过几个月就会参加湾湾这边的高考,大概率是没有大学就读的。
到时候可能要出去打工。
高中毕业的他由于学历低,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
为了生活,他估计还是只能在餐厅打工。
根本就看不到什么出路。
如果能够拜师苏超,他的未来就清晰可见了。
“拜师就算了,我也没比你大几岁,叫哥吧,教你点东西还是可以的,你确实有不错的天赋。”
苏超不介意占点便宜。
但是拜师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如果将来周杰轮干点啥不好的事情,也会算在他头上。
实在没必要担这份因果。
而且,他一个内地的徒弟都没收,上来就收一个湾湾的徒弟,很容易被人拿来说事。
这种有可能涉及到郑智的东西,最好谨慎对待。
“哥!”
周杰轮其实很骄傲的。
他喜欢苏超的歌,但是又扭扭捏捏的不想承认。
甚至做梦自己有一天能够超越苏超。
大丈夫当如是。
然而,形势比人强。
超越苏超是做梦,认个大哥却是实实在在的诱惑。
事实上,这一句哥叫出来并不难堪。
心里反而美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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