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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你居然让他到学校里来?!你是不是老年痴呆了?!!!”艾比歇斯底里地拍着老邓面前的大办公桌,“难得他敢只身前来霍格沃兹,你也不发挥发挥你的特长?不怕你的宝贝学生出事么?!”
她的一条腿还隐隐作痛,那是刚刚踹门踹的,她本来以为自己以后都不会再这么粗鲁了;可是当她偷偷从一条密道来到这里,一口气冲进校长办公室的时候,发现老邓居然在悠闲地喝茶吃糖果,无名火就立刻烧成了火焰山。
要不是现在她还指着老邓将来可能会救命的话,她早就掐死这老不死的了。
这老头学香港警察呢,没事儿的时候总在身边晃荡,有事儿的时候总是最后一个到场。魔王中午和斯拉格霍恩教授寒暄了几句就走了,可这死老邓一直到晚上才出现。艾比心急如焚的熬到半夜才敢出来,用老邓上次告诉她的一条隐秘小路上他的办公室。
老邓笑眯眯的端起一大盘子甜点,放到艾比面前:“你吃一点吗?…噢,那我吃了,从早餐到现在,我什么都没吃;一直在和Tom的食死徒们聊天。”
今天霍格莫德所有的酒吧生意都异常火爆,就是场景有些诡异,一边坐的是统一风格的黑衣食死徒,另一边是被老邓急吼吼找来的老朋友和凤凰社成员。
两派人马将酒吧一分为二,一派坐一边,可怜的小酒保和老板娘战战兢兢的给这些客人送上黄油啤酒或其他酒类。
整个酒吧里鸦雀无声,只有喝酒的吞咽声,这样持续到中午。
颇像老港片里的黑社会与便衣警察对峙的场面,一个不小心就会造成大规模械斗。
他们足足坐到中午,然后莱斯特兰奇进来打了几个暗号,食死徒们立刻像潮水一样有秩序地退去了,条子们虚惊一场。
但是老邓还是得和他们一一握手致谢,顺带表达对魔法世界未来的无限忧虑,所以到现在才回来。
“我在食死徒里面发现了很多我当年的学生,甚至是学生的孩子,…所以就和他们聊了聊,真是很怀念啊!!”老邓语气悠哉。
“怀念你个大头鬼,食死徒的老大也是你的学生,你怎么不去找他聊天?!”艾比头顶几乎冒青烟。
“呵呵,下次有机会再找他聊天好了。”老邓又往嘴里塞了一块小蛋糕,“对了,Tom在学校里的时候找你了吗?”
“你不是都知道了吗?他一直在和斯拉格霍恩教授还有一些高年级的同学在聊天啊?”艾比不动声色的端了一杯茶,“…估计是想向霍格沃兹渗透势力吧?!”
——他们都不是省油的灯,老邓在学校里肯定也早布置了许多眼线。
“哦!我还以为他会找你呢,原来没有啊!”老邓的半月形的眼镜闪了闪。
“拜托,你教了他那么多年,还不清楚他吗?”艾比表演的完美无缺,
“对他来说最重要是他自己的事啦!哪有功夫理我啊,他现在摆明了要把手伸进学校里来,不光是斯莱特林,其它学院你也要注意了。要控制严格校园啊,校长!!”
——要是让他知道了她和Voldemort的关系,那还不被他拿来利用啊!
校长啊,她不是不相信您的人品,而是不相信您的心肠啦!想当年,小蝙蝠就是因为被你拿住了莉莉这个痛脚,就被您从活人利用到死人啊!!
“不过…校长啊,”艾比有些担心,怕生生地问,“如果,我是说如果,一个人的朋友或者很亲近的人是食死徒的话,那这个人会不会也被定罪丢进阿兹卡班啊?”
“当然不会了,巫师世界不兴连坐的。”邓布利多笑的很慈祥,“你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啊?艾比。”
“呃,我在斯莱特林嘛!说不准明天哪个要好的同学就变成食死徒了嘛!呵呵,呵呵……”艾比是何等口才,应对如流。
不搭理魔王,魔王要咬死她;搭理魔王,白道大哥却不会为难她,那她就放心了。
那天和魔王的“近距离交流”有一好一坏两个结果。
好事是她终于知道了有求必应室在什么地方,当初看书不仔细,细节都没注意;坏事是,在被分到理科班之后这么多年,她又要开始写周记了。
周记,是的。
时间回到当时。
“写信?!写什么信啊?!让那条小花蛇带口信不就好了?!”艾比怪叫。
魔王一点也不理睬艾比悲惨的脸色,径直了说:“你最少得一周给我写一封信,信里面可以写你的日常生活和心情,还有…嗯哼…你很想念我之类的。”
艾比只觉得眼冒金星,好像世界末日到来了,她不死心的挣扎:“你…不觉得那样写,很肉麻吗?”
“虚情假意当然会肉麻;要是真情实感,那有什么好肉麻的。”魔王说的理直气壮。
“我不会写!!”
艾比赌气扭过头去——她一个理科生,从小到大作文写不好,回回作文分数都是低空飞过。
“不写就现在跟我走!”魔王作势要来抓艾比的手臂。
艾比立刻服软:“好啦,好啦,我写。不过…不保证质量哦!”
——这句话很重要,烂信也是信。
“每封信至少得五英寸长,上不封顶。”魔王心思也很细致。
“开什么玩笑?!五英寸?!魔法史的论文也才四英寸!你想逼死我啊!”艾比呼天抢地——哪有那么多废话好写的,又不是梁山伯与祝英台,
“…拜托,拜托,我会写好的,就少一点吧!少一点吧!不然,…一个月一封信,怎么样?!”艾比捧着双手讨饶。
……
讨价还价的结果是,两周一封信,每封信至少四英寸羊皮纸。
艾比看看天花板,再看看搂住她不停啃她耳朵的魔王,叹了口气,霍格沃兹现在是宽出严进,要寄信出去倒是不难。
这一天,在完成了作业之后,艾比回到寝室开始构思作文内容了,可是…到底写什么啊?!可不可以写一百遍‘我很好’呢?
艾比摸摸脖子,决定还是不要投机取巧了,摇摇头,动笔写了。
“艾比,你在干什么啊?作业不是已经写完了吗?”西尔维娅像大姐姐一样关心她。
“…写家信。”艾比闷闷地说。
“写家信怎么写的满脸痛苦啊?!”梅丽莎很是奇怪。
“…因为不知道写什么好。”
“写不出来就别写了啊!”梅丽莎笑嘻嘻的说,“我们来聊聊嘛!…现在是八卦时间哦!”
艾比知道她们想聊什么,最近这一段时间以来,她们的话题都只有一个——那天来校的观赛的魔王大人。
男孩子们狂热的追捧他强大的力量,女孩子们则陷入了疯狂的桃色想象之中;于是拉巴斯坦最近突然成为了香饽饽,大家都纷纷向他打听的魔王的消息。
“拉巴斯坦,LordVoldemort他到底会多少黑魔法啊?”
“他和邓布利多校长比,谁更强啊?”
……
以上属于男生问题。
“拉巴斯坦,LordVoldemort结婚了吗?”
“他有女朋友吗?…有情人吗?”
……
以上属于女生问题。
艾比听的十分无力,她已经很了解魔王了,不用再聊他了啦。
“…真没想到那个男人居然会是LordVoldemort,那个黑魔王耶!”露西最心急,立刻就直奔主题。
“那又怎么样?”艾比没好气的白眼。
“你怎么一点也不惊讶啊?”露西有些奇怪,“你以前见过LordVoldemort吗?”
“我不惊讶是因为我见多识广!”艾比厚着脸皮。
“我真没想到,黑魔头居然这么帅!”淑女的西尔维娅也满心感慨,
“帅?!”艾比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认真想了想,怪声怪气地问:“你是不是没睡醒啊?他那脸……怎么能叫帅?!他的脸有一半不能看呢!”
“你个小丫头懂什么?”西尔维娅怜悯地拍拍艾比的头,“这是魅力!魅力!男人的魅力不是靠一张脸的!!”
“是呀!是呀!”梅丽莎口气十分梦幻,“他简直是……太迷人了…”
“就你这样还见多识广?”露西咧着嘴嘲笑艾比。
她们三个的花痴模样让艾比乱不爽一把的,她几乎想把写信的重任交给她们完成算了。
“你们可以去向他要签名,不过,梅丽莎,请别忘记你那可怜的输了比赛的男朋友,那天他哭了吗?”艾比毫不客气的泼了这花痴一瓢冷水。
对于艾比的不解风情,三个女孩一起向她瞪眼。
第一封信寄出,魔王回复批语:流水账,没有中心思想。
第二封信寄出,魔王回复批语:内容空洞,没有真材实料。
第三封信寄出,魔王回复批语:感情冷淡,不够热情。
……
艾比几乎要骂娘,当年她的语文老师都没这么数落过她过,Voldemort是从事的魔法恐怖活动,又不是北大文科教授,这么挑剔干什么?!
找茬的家伙!!
三封信过后,艾比终于摸索出了魔王的批评规律,他的作文要求很传统。
起因:她想他了,所以给他写信。
经过:学校里的点点滴滴,要写详细,但重点是都很无聊,没有和他在一起时有趣。
结果:她更加想念他了。
——以此类推,每封信都不要离开这个模式,那魔王大人就会很高兴;要是艾比在他跟前,他一定会咬几口小猪耳朵。
艾比的生活又开始平静了。
当她写到第三封信的时候,小蝙蝠回来了;当她写到第五封信的时候,学期结束了。
七年级们要毕业了,艾比迎来了一个‘惊喜’。
可能没有人相信,从我童年起马尔福家就是一个被掏干了的空壳子,徒具好听的贵族名声,却不具有其相应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这得归功于我亲爱的父亲和慈爱的母亲。
我的父亲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是一个典型的享乐式贵族,他有绝佳的品味,风雅的情趣,喜欢名画雕刻,喜欢美酒美女,他尤其喜欢豪华奢侈的旅行历险。
这些都需要钱。
父亲似乎生来就是为了享乐,除了享乐之外的任何事情都无法引起他的兴趣,包括结婚。可是延续家族的血脉毕竟是他的应尽的义务,于是在他将近四十岁的时候,在祖父的怒吼中和家族的安排下,不甚在意的娶了我的母亲,也是一个来自古老纯血家族的女子。
在生下了我之后,他就把家族的义务和幼子的教育都留给了我的母亲,然后继续他永无止境的历险游乐去了。
四岁的时候他回家来看我,我以为他是好心的邻居,不然就是母亲的新情人。
而我的母亲则是一个天才,花钱的天才。
她喜欢奢华的生活,顶级的黑海鱼子酱,精美的黄金宝石首饰,厚实的北极熊皮毛地毯她可能会踩着高跟鞋上去跳舞,两百个罗马尼亚织工花一星期赶制出来的纯手工落地窗帘她可能三天就看腻了,五天就想换新的了……
在父亲长年不理家事的情况下,她愉快的挥霍着马尔福家族世代积累下来的财富;不过即使父亲在,我也不认为情况会有什么改善,没准他们俩会一起交流如何更有效率花钱的心得体会也说不定。
其实我并不反对女人花钱,相反我认为需要精打细算的生活方式是下等人和泥巴种家庭里的女人才需要学会的技能,纯血贵族家庭里贵妇就应该有相等的高贵生活方式。
可是得有一个前提,她的丈夫得是个会来钱的主;可惜,我的父亲同样是个烧钱的料。
在我父母俩齐心协力的努力下,金光闪闪的马尔福家族变成了一座镀金的巨大的外壳。
好在我母亲在我十岁的时候就去见Merlin了,据说是金酒杯上的宝石没嵌牢,掉进了酒里,结果我母亲没发现,一口气喝下去时被堵住喉咙给卡死了。
很豪华的死亡方式,相信她也能瞑目了。
她的早逝使马尔福家总算还留下了一些家底,不至于破产,可是在我十岁的时候马尔福家还是已经十室九空了,只留下了一个光鲜亮丽的空壳。
好在我伟大的祖父早早就被气死了,没有看见这悲惨的一幕。
在我刚满十一岁的时候,我祖父遗嘱保管人来到我家,向我宣读了我祖父最后的一份遗嘱,内容是从这一天开始,我就可以独立处理家族的事物而不必事事经过我父亲的同意。
我永生难忘那个尖酸刻薄的老头看我的样子,他眯着凶狠的三角眼,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说了一句话:
“如果你和你老子一个德行,那么马尔福家族就可以划下据点了!不过这也没关系,到现在为止没落败亡的纯血家族也不止你们一个!!”
——我笑的很恭敬,点头向他致谢。
我十一岁入学的时候,没有父母在身边,我只能一个人去对角巷买东西;我高高的昂起头,骄傲自若的对店员说话行事,决不让任何人看轻了去。
当时我就暗暗下定决心,将来,我绝不让我的孩子也一个人去对角巷买入学物品,我要给他最好的,让他的生活永远不知道什么叫缺憾。
这一天我成年了,十一岁的卢修斯?马尔福将为自己规划完美的人生。
霍格沃兹的生活其实并不难,所谓烂船也有三斤钉,不论马尔福家的实际情况如何,在外人看来我还是一个古老高贵家族的继承人。在良好的家世背景之下,再加上我个人的努力和为人处世,很快我就在斯莱特林混的风生水起。
我四年级就成为了魁地奇球队队长,五年级又毫无争议的当选了级长,我指挥的球队从无败绩,我领导的斯莱特林年年都得学院杯。
在风光的背后处处都有嫉恨的目光和阴暗的算计,我知道他们是怎么称呼我的——“狡猾的银蛇”!可是,那又怎样呢?事实是:
我获得了荣誉——尽管那是我使了诡计,
我完成了职责——没错,我趁教授不注意暗算了对手,
我没有触犯校纪校规——对,我钻了漏洞。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当许多年后,新入学的学生看见霍格沃兹留存的记录时,难道他们会知道这些成绩是怎么来的吗?不,他们只会惊叹我的成功和胜利。
重要的不是手段,而是结果。这就是斯莱特林方式。
我对着镜子来回练习脸部表情,要有威严的,要有震慑力的,要谦恭的,要和气的,要高贵优雅的……
很好,卢修斯,你做的非常好。
——我对着镜子中的自己满意的微笑。
人的一生会有许多选择的机会,如果正确的把握它们,那么你的人生就是成功的,反之,就是失败的。
这句话是我很小的时候从一本书里看来的,并深深的记在心里,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认真对待生命中的每一个选择机会。
所谓先成家后立业,祖先说的话绝对是有道理的。
生命的延续不仅是对一个古老血统的传承,更重要的是对活着的人的肯定。
一个男人要是连后代都没有,就算有再大的事业又如何?辛辛苦苦打拼下的事业留给谁去,你费尽心机留下的巨大财富要是没有人替你花,难道死了带到地下去?
你辉煌的姓氏要是没有人给你传下去,那你就只能当传说了。
“…曾经有一个了不起的大家族,他们….,可惜断绝了…啊…”
一想到很多年以后,别人会用这样怀念的口气谈论马尔福家族,我就觉得呼吸短促,气不打一处来。
不行,我得要儿子。哦,对了,得先要个妻子。
所以,我人生中的第一个选择是关于婚姻的。
我那败家的父亲在这一方面总算为我做出了一点贡献,不用看我周围亲戚的悲惨案例,我就知道糟糕的婚姻绝对会毁灭一个古老强大的家族,所以我绝不马马虎虎的娶一个。
我的祖父临死前给我留下的遗言惨烈而凄怆:
“…如果高贵的马尔福家族血液中混了麻瓜的血液,我宁愿我的家系现在就断绝!!我死了以后,你要把我的骨灰放在床头,天天对我发誓,绝不让我们的纯血受到玷污!!”
我没有那么干,因为怕做噩梦;我把骨灰寄去给了父亲,让他们父子俩好好相处。
虽然,在骨灰问题上我没有按照祖父的意思去做,但我完全同意纯血联姻,可是对于像我们这样纯血贵族之家来说,其实可以选择的范围并不大。
我一定要谨慎仔细,不能像我母亲那样不理智的享乐挥霍,但也不能小家子气的锱铢必较,不能像贝拉特里克斯那样疯狂兼神经质,当然更加不能像她的二妹安多米达那样居然看上了一个泥巴种。
对于我如此热衷与思考妻子的人选问题,帕金森觉得既惊讶又好笑,他认为在经过我父母的‘精彩’婚姻之后,我会对婚姻有抵触情绪。可是,没想到我非但没有不婚的意思,还跟十分热心热脑的往围城里冲。
“在那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我很严肃的回答。
最后,我选定了纳西莎。
都说儿子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可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纳西莎是最理想的妻子,到我死的那一天,我都这么认为。
她也出身于一个古老的纯血家族,虽然是旁系,但依然高贵,作风处事都一派贵族风范,很衬马尔福的家世;
她很是高挑漂亮,加上我的英俊潇洒,估计我们的孩子不会歪瓜裂枣,要是一个不小心没准还是个小帅哥,唉呀祖父啊,想想都觉得心情愉快,干劲十足啊;
她理智聪明,从她日常的表象来看,她应该善于持家,会把家里料理的妥妥当当,让男人在外面打拼不会有后顾之忧;
她对我很忠诚,对传统的家庭义务有很强的责任心,相信不会红杏和绿帽的问题;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她和我有共同的爱好——诗歌,她有很高的诗歌鉴赏能力,对我的朗诵永远赞不绝口;想必闲暇时刻,我们会有很和谐的业余活动。
若干年后,马尔福庄园里,会有一个漂亮活泼的小小马尔福在图书室里乖乖念书,我和我的妻子在小花厅里悠哉喝茶,我吟诗给纳西莎听。
而家养小精灵则恭敬的送来刚寄到的小马尔福的成绩单,是全优。
天气晴朗,阳光灿烂。
很好,很好。
“纳西莎,我已经想好了,我们的儿子将来就按照你们家的习惯,用星座命名,就叫Draco好了!”我笑眯眯的对她说。
“啊……卢修斯,你真是太聪明了,我们都还没有结婚,你居然就知道我们的孩子是个男孩!!”纳西莎对我无限崇拜。
那当然,我当然是聪明的——我心满意足地想着。
呃…只不过,我没想到我们结婚的这样早,孩子却来的很晚。
好罢,不管怎么样,未来的老婆定下了,未来的儿子也不远了,现在为了我未来幸福美满的家庭我要好好奋斗我的事业了。
所以,我人生中的第二个选择是关于事业的,或者说是关于黑魔王的。
纯血家族的衰落是毫无疑问的,不只是马尔福家族,还有其他许多古老的家族。
他们或许是人丁凋零,直接就断绝了家系;或许是子孙不争气,早把家族给败落了;更多的情况则是和马尔福家族一样,虽然有钱有名望,但是却已经被边缘出巫师世界的权力中心,他们没有人在魔法部担当要职,对巫师世界的法律的制定没有了话语权。
这样怀有怨恨且不甘的家族很多,例如,莱斯特兰奇家族和布莱克家族等等。
我的祖父曾经对我说过,一个世界被毁灭时或者被建立时,就是财富可以快速积累的最好时机。
简单来说,就是发战争财,或是发建设财。
我深以为然。
可是,巫师世界已经太平很久了,最近一次的闹腾——黑巫师格林德沃,也在我出生前就被邓布利多解决了;现在的巫师世界就像一潭腐朽的死水完全搅不起风浪来。
而我并不打算自己去搅动这潭死水,我是潜伏深处的蛇,不打算去当出头鸟。
好罢,说实话,我也不具备掀起风浪的能耐,我只适合推波助澜。
不过,具备这种能耐的人很快就出现了,他叫LordVoldemort。
我很早就听说了他的传闻,他无比强大的魔法,冷厉疾劲的行事风格,尖利锋锐的主张和口号,我也对这个人充满了期待和猜测。
——希望不是个需有其表的疯子。要是能见见他就好了。
机会很快就来了,我十六岁的时候,经由纳西莎的姐夫罗道夫斯.莱斯特兰奇的介绍,我终于见到了那位传闻中的黑魔王。
我第一眼看见他,就感到从骨子里发出来的恐惧,浑身上下不由自主的发抖痉挛,他的身上散发出来难言的强大气场,他所在的地方完全被他的气息覆盖。
据说他原来是个少见的美男子,但是现在他的脸毁灭的厉害,完全看不出他原来的相貌了。他不需要说话,只要轻轻的一个眼神就可以让我立刻匍匐在他面前。我怕他,是的,非常怕他。
但我依旧决定把宝押在他身上。
我听过他说话,具有非同一般的说服力,这个世上少有人在他耐心的劝说下会不动摇;
我见过他办事,我深信他具有摧枯拉朽的力量,可以将现有的陈旧腐朽的一切都扫荡干净,重新制定游戏规则。
我和莱斯特兰奇他们是有本质不同的,与其说我是个追随者,不如说我是个投机者。
可是,LordVoldemort好像看穿我的心事,他似笑非笑,洞悉的看着我,我满头大汗的低下头去——他真是个可怕的人。
黑魔王很清楚他的手下都是些什么人,他也并不介意,甚至还觉得控制这样一班各有目的的危险人物很有趣——我更加敬畏他了。
后来,我一直为他效力,并且为他的势力扩张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称呼我为“狡猾的朋友”,当然,我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在LordVoldemort势力扩张的同时,我也为我自己取得巨大的财富和显赫的地位。
马尔福家族又恢复了往昔的辉煌光景。
尽管我已经成为了一个食死徒,但我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表明过我的态度,我是狡猾的银蛇,在态势不明朗的情况下,绝不要暴露自己的立场。
我友善的结交魔法部的重要人物,我慷慨的为慈善事业捐款,我在上层社会拥有完美的声誉,我依旧沉迷于黑魔法,我的庄园里依旧藏有各种各样的黑魔法物品。
我是潜伏于深潭中的狡猾银蛇。
莱斯特兰奇他们都不明白为什么黑魔王会如此宠信我,会一再的姑息我略微的两面派行为,甚至让我稍微介入到他的私人生活中去;
对于他们始终的大惑不解,我自己心里清楚。
这就是我人生中的第三个选择,或者说是最重要的一个选择,因为如果不是这个选择的话,我很可能已经因为我的骑墙作风受到黑魔王的惩罚了。
选择的内容很简单,她叫艾比盖尔?格林。
我六年级的时候,霍格沃兹突然来了一个插班生,一个漂亮的纯血女孩,她在震天价响的欢呼声中被分配到了斯莱特林。
像她这样优秀好看的女生要不引起别人注意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包括作为级长的我,可是……怎么评价这个女孩子呢?她和我见过的任何人都不同。
她很矛盾,当你觉得她很善良时,她会很坏心的捉弄你;当你觉得她很明哲保身的时候,她又会出乎意料的为受欺负的低年级学生出头;她出头的方式看似粗糙野蛮,但是却奇怪的受到小孩儿们的欢迎,包括被揍的。
她看似亲切和气,但其实却温和疏离,她几乎拒绝了所有亲近她的企图,尤其是男生的,她用孩子气的坚持为自己打造了一堵厚实的墙壁,隔绝了外界所有的打扰。
最令人不解的是,唯一可以进入她世界的居然是学院中一个非常不受欢迎的家伙,西弗勒斯?斯内普,这又是她奇特的地方之一。
斯内普这人我还是清楚的,当初他被分来斯莱特林的时候还是我接待的他,说实话,他是我见过最有才华的学生,在他阴暗寒酸的外表下是洋溢的才华,他又十分刻苦,努力贪婪的吸收着知识。
遗憾的是他的性格别扭,更兼之浑身萦绕着绿油油鬼火一般的阴沉气质,几乎没有人喜欢他,讨厌他的人倒不少。他虽然有些书呆子,但心思却很机警,我当初有意笼络他,结果他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图,而且还用半死不活的态度来敷衍我。
好罢,作为大度的级长,我是不会往心里去的。
不过,不论怎么样,当艾比和斯内普两个人友好和谐的相处在一起的时候,不少人的下巴都掉了,这就好像黑湖底不见天日的大章鱼对着一朵向阳属性的迎春花微笑一样。
“你老是注意格林,是看上了她了吗?你已经订婚了,不过…悔改还来得及。”帕金森总喜欢隐藏在暗处观察别人,这和我很像。
“不,即使我没有订婚,我也不会选择她的。”这是我诚实的坦白。
——她很坚持于她既有的美好世界,拒绝任何想要改变的进入,而她的世界明显和我的不同,我不做无用的事情,聪明的斯莱特林不用撞南墙就会回头的。
不过,我做梦也没想到,一个比我聪明百倍的斯莱特林却疯狂的撞上了这堵南墙,而且誓死不回。
发现她和黑魔王的关系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
我陪纳西莎去逛霍格莫德,居然发现易容马格斯的LordVoldemort拉着艾比在远处的角落一晃而过,我当时就心里一惊。
不过,我当然不会发疯似地上前去认主,我很自然的装作没看见,离开了。
而之后的种种迹象也证明了我的猜测。
说实话,我很高兴。
我自作主张的为黑魔王探听她在学校里的一举一动,几次试探下来,我和LordVoldemort似乎有了一种奇特的默契,他从不明说让我照顾格林,但是我不言不语的自觉行动总能获得他的嘉奖。
艾比?格林的脑子很灵光,过不多久她就明白我在为黑魔王效力,于是毫不客气的对我冷嘲热讽,我死撑着脸皮微笑着一一应对,一边深呼吸一边提醒自己她是黑魔王的心头肉,千万不要得罪,但是,但是,她,她居然讽刺我的审美观?!
什么叫贵的东西不一定好?东西当然是越贵越好了,我母亲就是这样说的!
“…她真不像个斯莱特林。”第一次魁地奇比赛结束之后,帕金森这样说了一句。
我明白他的意思,如果换成我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会在已经抓住金色飞贼的情况下再伸手去波特一把,事实上,看她平常厌恶捉弄波特他们的样子,她也不是和他们关系很好。
在那电光火石的瞬间,估计她都来不及去想清楚,她这样做凭的是她的本能。
是的,本能。
不论她外表装的多么刻薄冷静,多么喜欢别扭找茬,都无法掩饰住她骨子里透出来的善意和温柔,爽朗和开朗,眼尖的教授其实早就看出来了,所以其他学院的教授也那么喜欢她。尤其是麦格教授。
格林不明白,要是麦格教授讨厌一个学生,那她只会简单的下令处罚,怎么会在课上课下像对自家孩子一样不停的去注意一个蛇院的学生呢?
格林没发现,麦格教授看她的眼光有多慈爱。
即使没有教授们的洞察力,同学们估计也都有这样的感觉。
所以,那伙爱欺负人的小蛇们被揍了依然对她服气,露西看着奥兰多向她献殷勤都快抓狂了,也没法儿讨厌她,甚至,我们的死对头格兰芬多的家伙们也对她有颇高的评价。
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格林这家伙从来不放在心里,她只按照自己的方式在生活。
她似乎自得其乐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快乐,勇敢,小小的耍心眼,调皮的狡猾,傻气的逗趣,在阴沉黯淡的斯莱特林地下室中她如流光般曳过,似乎是暗夜里唯一闪耀的存在。
现在细想起来,她和黑魔王其实颇有相似之处。
他们都是极有魅力的人物,他们的魅力不需要后天努力的演练,不需要像我一样得对着镜子练习,那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不同的是,格林让人喜欢,而黑魔王让人敬畏。
“…她要当魁地奇队长了?”LordVoldemort静静的坐在屋里幽暗的深处。
“是的。”我恭敬的回答,想了想又补了一句,“这是民主选举的结果。”
我抑郁地回想当时的情景——
我郑重的将魁地奇队长徽章交到格林面前,等着看她惊喜的向我道谢,结果……
“…不用这么勤快的拍马吧,级长。临走前还要积极一把,他到底给你多少好处啊?”格林丝毫不领情,好看的翠眸被她翻成了死鱼眼。
我很想抓狂大叫,但是只能深呼吸,再深呼吸。
球队里一下子要毕业三个队员,只剩下六年级的维克多和艾比露西奥兰多三个,维克多明年也要毕业了,所以他一开始就弃权。
提名奥兰多当队长,艾比和维克多举手;提名露西当队长,还是艾比和维克多举手;提名艾比当队长,露西和奥兰多和维克多都举手。
三票对两票,所以格林就是新队长,公平民主。
“听说你打算等纳西莎小姐一毕业就结婚?”黑魔王沉静的声音再次传来。
“是的,主人。”魔王不喜欢多话,我很简洁的回答。
“纯血的联姻,卢修斯,你做的很好。”
我如无其事的稍稍抬头,LordVoldemort的脸不知什么原因自从去年起就渐渐好了,不过大半完好的脸已然惊人俊美,我偷眼看了看他的脸色,发现他的心情似乎还不错,不由得开始考虑是否该多说几句。
我祖父常说:“完整的家庭构成完整的生活,完整的生活形成完整的人格,而有了完整的人格,那么做任何事情就会周全完整,完全的无畏不是因为勇敢,而是无所牵绊,有所顾及的人才不会疯狂。”
祖父的话都是很有道理的。
我一直很怕的黑魔王的一个很大原因就是,他实在是活的不像一个正常的人,除了控制欲和称霸,他似乎没有任何其他的兴趣或关注。
因为他没有什么可顾忌的,所以他也就无所畏惧,他什么都可以舍弃,包括他自己的脸;什么都可以不顾,他没有在乎的人,所以他的行事风格疯狂的好像没有明天似地;但是如果他有想要顾及的人,那他绝不会这样肆无忌惮,凶狠霸道到不给任何人留余地。
我从来不彻底的得罪任何势力,就是怕给自己的家人留下后患,可是,黑魔王有这样的人吗?
现在…似乎有些小小的好苗头啊;我实在忍不住了,鬼使神差的说了一句很真诚的话。
请注意,本人这一生虽然说过无数真诚的话,但这一句无疑是最真诚的:
“……男人啊,还是得有个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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